本地附近证件制作护照办理指南
以下是在广州办理护照的指南: ### 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在广州办理护照: 1. 广东省户籍居民。 2. 部队或工作单位驻地在广州市的军人。 3. 暂住广州市的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 4. 广州市居住证持有人。 5. 广州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子女、父母。 6. 广州市非本地户籍高等院校全日制就学人员以及就业就学人员的年满60周岁父母和未满16周岁子女。 7. 符合全国通办条件的内地居民。 ### 办理材料 1. 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相片1张及广东省内有效的数码相片检测回执。60岁(含)以上老年人申办,可直接复用5年内曾办理过的出入境证件照片或居民身份证照片,无需现场重新拍照或提供照片。 2. 广东省户籍或符合在全国通办条件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交验户口簿、出生证明以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 3. 军人提交军人身份证明;华侨交验因私护照、定居国外证明。 4. 《居住证》持有人还须提交《居住证》,就学人员提交在学证明。 5. 广州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子女、父母,除提交常规申请材料外还需交验广州市户籍直系亲属身份证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即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广州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免交居住证。 6. 广州市就业就学人员的外省户籍父母或子女,还须交验就业就学人员身份证明、提交社保证明(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证明)、就学证明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免交居住证。 7. 符合全国通办条件的内地居民,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8. 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仅受理广东省户籍申请人)。 9. 护照换发、加注、境外签发的,提交所持护照原件。 10. 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曾持护照号码,经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定确有必要加注的,提交加注内容的证明材料。 ### 办理流程 1. 申请人登陆广州金盾网(http://gaj.gz.gov.cn/)或关注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或“穗好办”APP,在办事大厅选择出入境预约受理,根据提示填报申请资料,预约申请的时间和地点。 2. 申请人按照网上选择的预约时间和地点,前往相应的出入境管理大厅递交申请材料并缴费。 3. 申请人可选择特快专递(快递费用自理)或者回原受理点自取证件。 ### 办理时限及费用 1. 办理时限:广东省户籍7个工作日;非广东省户籍20个自然日;加急5个工作日。 2. 办理费用:首次办理120元/本。 ### 办理地点 广州市公安局中国公民出入境接待大厅地址:越秀区人民北路688号。咨询电话:12345。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周六上午9:00-12:00,节假日另作安排,需提前预约,急事急办免预约。